关于做好2020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冰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2161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皖教秘科〔2016〕86号)和《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政〔2017〕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若研究生原专业有对应学术学位专业名称,直接转为该学术学位专业培养,其它学籍信息不变。导师安排原则如下:若原导师具有指导学术型研究生资格的,研究生优先选择原导师;若原导师不具有指导学术型研究生资格的,则选择所在培养单位内同一专业具备指导学术型研究生资格的导师;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内没有符合条件的导师,则选择我校其他培养单位相同专业具备指导学术型研究生资格的导师。

2.若研究生原专业无对应学术学位专业名称,或原专业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可申请转专业。研究生需符合其申请专业录取当年的招生要求。导师安排原则如下:研究生优先选择所在培养单位的导师;若所在培养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导师,则选择其他培养单位符合条件的导师。

3.以上转为学术型培养的方式均由学生、导师、培养单位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籍变动(分流)审批表》(见附件)。若需要变更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经培养单位协调后,仍确实无法找到合适培养单位和导师的,可上报www.3700.COm威尼斯,由www.3700.COm威尼斯负责联系。

4.拒不同意转为学术型培养的研究生按退学处理,办理退学手续。

本次分流的研究生均需履行学籍变动手续,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籍变动(分流)审批表》(见附件)报送至www.3700.COm威尼斯审核。

联系人:水老师,联系电话:0553-3932016。

特此通知。

附件: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籍变动(分流)审批表.doc

 

                                  www.3700.COm威尼斯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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